台灣新聞攝影大賽
2016台灣新聞攝影大賽實記與觀後感
4/18/2016台灣新聞攝影大賽從2007年開辦以來便有開辦旁聽,今年是第10屆了。今天得空參與全程,也是第一次旁聽國內新聞攝影圈的盛事,記下一些看到的。
包含工作人員(其中評審5位)和來來去去旁聽者,現場約有10來位。全程錄影,評選的方式是每位評審配有一個裝置:三角形紅燈(不贊同,表0票)、和圓形綠燈(贊同,表1票)。各類別(詳細類別請見大賽簡章)基本流程是每張照片獲得三位評審認可(會有螢幕顯示數字表示贊同票數),可以進第一輪,第一輪結束前會討論有沒有遺珠,遺珠選取與否需要至少兩位覆議。
第二輪會視張數多寡調整進行方式,以昨天狀況,選上5-15張都有可能,如果多張的話會再淘汰一輪,而決選後剩下的照片,通常是5-8張。到此階段時,評審最多有3票可以投,而工作人員會投票結果將照片排序。
待現場最值得的是聽評審在決選、排順序、排名時對照片的看法,或是相互說服、拉票時的理由,各方覆議或不採納的看法又是什麼。補充一下,每一程序結束後的下一程序就不能推翻之前的任何結果,所以評審間的討論、理解各程序進行方式是非常重要的。
如果有心想參與新聞攝影比賽的人,藉由旁聽可以更瞭解各類別的評審要的照片「大致長什麼樣子」。比如在評一般新聞類別時,不只一次在現場聽到評審說:「這個應該是要放圖文吧......」明顯是人情趣味類的、軟調性的照片,評審認為會歸在圖文圖文特寫類(Feature)。
雖然賽前簡章都有對各個類別說明,但其實會有些模糊地帶,這個模糊地帶只能投稿時自己判斷,假如出現上面提到的情況,工作人員不可能幫你調整,加上遊戲規則說單張照片不能重覆投類別,所以你拍的再怎麼優秀,你投了A類別,但其實這張是B類別的照片,即使是荷賽首獎等級的照片,現場也沒有人把票投給你這樣。
不過尷尬的是,評審對類別的解釋也會各自詮釋。比如肖像類,就有評審認為照片中鏡頭不能把人的面孔拉的太long;但有的評審認為就「環境肖像」而言,環境景若是必要,人的面孔不見得要close-up。像是「這樣一個類別,幾種表述」在評審過程出現幾次,不過其實在每個類別開始評審時,工作人員會把簡章上的類別定義敘述一次,可能評審有不清楚的部分會拿出來討論,這時會發現總共有幾種詮釋,這些詮釋也許最後可以形成一致的共識,但也有可能一兩位評審還是堅持自己原先看法參與之後的評比。
好照片真是難得,依靠專業、經驗,還有些運氣。比如有很好的現場給你,簡直是天賜良機,但再怎麼好的環境碰到不對的人什麼也不是了。像有一張是在城市一隅、四周無人情況下疑似出現裸體,呈現的又是奇特坐姿,評審覺得那是上天給的禮物,但拍照的人沒有安排好,或許是趕時間、或許是怕打擾到當事人而沒有更靠近,照片最後呈現是個long景,沒仔細看還會以為那是座雕像。
再來是拍或不拍呢?有張是母親踮腳哺乳的照片,小孩似乎是病童。如果心理建設沒有很好的人也拍不下這樣的照片(我很想知道母親知情成為照片人物嗎?);還有張小女孩看到被逮捕的父親露出驚恐的表情。後者照片更涉及倫理問題,現場有人就說這樣照片發布出去一定會在小孩臉上打馬賽克。
看了約六個小時的評審過程和近千張照片,先孵出這些內容。不過其實應該還可以打一些什麼樣的照片會受評審青睞的觀察。如果有人看了這篇願意回饋(比如留言發表一些看法或提問、糾正本文也可,讓我知道這篇給了別人些什麼),或許我會樂見交流將後續補上。
0 朵陽光